现行的《物权法》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法律依据】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并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