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总则第14条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平等。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资格平等地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不受有无行为能力的限制。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十四条,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