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办理离婚登记前,由于离婚协议书尚未生效,是可以更改的。如果两人已经在民政局领了离婚证,离婚协议在民政局已经备案的话,一般不能随意修改。
但是离婚协议书在符合法定条件下是可以修改的。如果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在协议离婚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变更离婚协议书。
据《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