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措施如下:
一、重视审查债务方的主体资格。
二、审查债务方的经营范围。
三、审查双方所经营内容是否合法。
四、审查债务方的偿债能力。
五、审查债务方是否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六、审查有无必要签订合同或协议。
七、审查有关条据是否规范。
八、能采取担保措施的,要尽可能要求债务方提供担保。
采取下列方法保护债权:
1.申请支付令。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方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2.诉讼手段是最有效的也是最终的保护债权的手段。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4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