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口头形式和书面形式的都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保护的。但是没有书面证据想要回借款,除非有其他证据。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4条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
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