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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机关不批捕后的处理程序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0-08-26 23:25 标签: 检查 机关 批捕 处理 程序

检查机关不批捕后的处理程序是放人或者采取取保等强制措施。证据不足,不能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的,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构成犯罪,无逮捕必要,检察院不得批捕。公安机关认为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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