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的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望权,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