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后3个月左右。法院的判决书中认定的事实是法律事实,是依据证据得出的结论,证据是法院对刑事案件作出判决的唯一依据。
诉讼过程中,如果证据不足,侦查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的决定,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法院应当作出无罪的判决。
法律规定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