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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的关系

婚姻家庭 2020-08-22 05:17 标签: 家庭暴力 子女 抚养 关系

家庭暴力与子女抚养实施家庭暴力可以视为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情形,因此,实施家庭暴力的一方在离婚时不易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三条,家庭暴力与虐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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