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根据下列原则分割:
1.遗产分割自由原则。
2.保留胎儿继承份额原则。该原则要求在遗产分割时,如果有胎儿,则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的遗产份额一般应由其母亲代管。
3.互谅互让、协商分割原则。
4.有利于生产、生活与不损害遗产使用价值原则。
遵循下列原则清偿遗产债务:
1.以接受继承为前提的原则。继承人只有在接受继承时,才依法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2.限定继承原则。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应以其取得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部分可以不予偿还。
3.保留必留份原则。
4.连带责任原则。
5.有序清偿原则。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33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