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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是什么

债权债务 2020-08-17 17:03 标签: 破产 债权 申报 规则

破产债权申报的一般规则:根据破产法的一般规定,破产案件受理后,债权人只有在依法申报债权并得到确认后,才能行使破产参与、受偿等权利。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

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

《企业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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