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离婚公证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材料;
3、公证机构公证员进行审查;
4、符合条件的,予以公证,出具公证书。
【法律依据】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