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受理的条件:
(1)申请人具备资格;
(2)工伤认定申请在法定时效内;
(3)提交材料完整;
(4)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诊断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