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债务的成立有以下条件:
1、债务人是两个以上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债务标的须为同一。
3、两个以上债务人所负债务须具有同一目的。
4、债务人之间须具备连带关系。
《担保法》第十二条规定,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