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岁生第一胎罚款: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征收2000元至1万元;各区、县征收社会抚育费的具体标准,可由区、县人民政府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