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

债权债务 2020-08-17 18:24 标签: 债权 债务 关系

一般债权债务关系: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