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是因欠缺婚姻的成立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无效婚姻的类型有以下规定:
《婚姻法》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