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对于民事赔偿适用《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对于刑事责任《刑法》当事人应当向公安报案;对于请求行政处罚的,应当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依据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
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