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是男方有正当理由、女方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男方可以提起离婚诉讼。
《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