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以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发生变化,所以不论是什么理由都不能拒绝支付应该承担的子女抚养费;
而如果一方在没有工作、没有收入的情况下,那么也会按照没有固定收入的标准来支付相应的抚养费,当然夫妻协商的情况除外。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