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抢注然后低价出售是违法行为,触犯反不正当竞争法。恶意抢注商标、付费撤诉、恶意售卖涉案商标、海量投诉、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等。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六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