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支付令应该满足下列条件:
1、请求给付的必须是金钱或者汇票、本票、债券、国库券等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必须是已经到期的或者过期的,且数额必须是确定的。
3、债务人负有给付义务,且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5、必须向债务人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6、必须提出书面申请。
7、所请求的债权未超过法律保护的诉讼时效期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6条,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债权人提供的事实、证据,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债务人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十五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