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温补助标准的规定:6月、7月、8月;发放标准: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标准发放。
【法律依据】
《关于企业高温津贴支付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二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的标准为每人每天6—12元。各地可在上述标准区间内,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并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高温津贴属于劳动者工资组成部分,应计入企业工资总额,所需资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