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费的规定:1、在高温天气期间,用人单位应适当调整工作以确保劳动者安全健康;2、温度达到33℃或在日最高气温达35℃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3、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劳动者从事高温作业的,依法享受岗位津贴。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2022-09-16 11:57
上海高温补贴是300元。
一些企业把夏季向职工发放绿豆汤、矿泉水和必须使用的防护用品充作高温津贴,这是不合理的,高温工作现场的清凉饮料费用不能从职工工资中扣除,也不能折合现金抵消应发的高温津贴。
今年上海高温津贴标准维持不变,即企业每年在6月1日至9月30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300元。
2025-09-05 11:54
高温费的发放标准:用人单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于60元的标准发放津贴;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室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于45元的标准发放。
2026-06-08 14:27
公司不发高温费解除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要求赔偿的,但是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我国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2-08-09 13:44
在高温37上班不给高温费可以辞职,如果用人单位依法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而不发放的,属于违法行为,侵害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
2025-08-08 09:25
山东省高温费的标准:
从事室外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20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4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共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费用。职工未正常出勤的,企业可按其实际出勤天数折算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