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法院房产查封法律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 2020-08-27 02:48 标签: 法院 房产 查封 法律 规定

《民事诉讼法》对此有如下规定:

1.第103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2.第245条,人民法院查封、扣押财产时,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应当通知被执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属到场;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到场。拒不到场的,不影响执行。被执行人是公民的,其工作单位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组织应当派人参加。对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执行员必须造具清单,由在场人签名或者盖章后,交被执行人一份。被执行人是公民的,也可以交他的成年家属一份。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