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涉外仲裁裁决无效不执行的内容有: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