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他人享有在先权利的商标注册,本质上是一种侵权行为,即使通过了注册,也可以予以撤销。
【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