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后,如果未被批准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犯罪行为人;如果侦查机关有继续办理案件的需要,由可能会变更强制措施,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