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土地使用权的申请方式有:(一)有偿划拨取得土地使用权外商投资企业以这种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二)中方合作者以土地使用权作价投资为扩大吸引利用外资。(三)国家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
【法律依据】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再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时,须按本办法规定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变更土地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