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写交通事故调解协议要注意:
1、填写《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时,要字迹工整、项目齐全,填写后交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
2、时间一栏,使用阿拉伯数字,要精确到分;
3、地点一栏,填写至某区(县)、某路(或路口)、某街的具体地点;
4、代码A、B是指事故当事人;
5、姓名一栏,填写前须核对驾驶证等证件;
6、驾驶证档案编号或住址一栏,填写驾驶员档案编号或现住址;
7、电话一栏,填写随时可以联系的电话号码;
8、交通方式一栏,填写车种(如:大客、小货、小客等);
9、车号一栏,填写前须核对车辆牌照和行驶证等证件;
10、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一栏,填写保险公司名称或保险凭证号码;
11、事故事实一栏,按照当事各方的过错行为,参照《通告》第八条中的规定,分别填写当事人的过错序列号;
12、在赔偿协议一栏,当事人达成赔偿协议的,在赔偿一栏签名处签名确认;
13、当事人在现场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可报警等候交通警察处理,或者持《当事人自行解决交通事故协议书》直接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