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单位主张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超过一年仍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双方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