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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征地拆迁 2020-08-26 18:57 标签: 农村 集体土地使用证 补办 需要 提供 材料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供的材料:

北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补办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补办土地证书的申请书、媒体上的声明原件;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权源资料等;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土地登记审批表,实地勘测。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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