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赔偿合法财产的范围:
1.对造成的财产损失要全部赔偿的原则;
2.对人身损害只赔偿由此所造成的财产损失的原则;
3.考虑加害人经济状况的原则。
【法律依据】
《国家赔偿法》第十六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二)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