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担保法25条和担保法解释31条

法律顾问 2020-08-27 07:52 标签: 担保 解释

1.《担保法》第25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