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类推适用夫妻财产的分割规定,双方协商分割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
相关法律规定有:
1.《婚姻法》第39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物权法》第99条,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对其他共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