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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婚姻家庭 2020-08-23 08:10 标签: 适用 协议离婚 情形

不适用协议离婚的情形:

(1)离婚当事人双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有效的婚姻,例如属于无效婚姻、可撤销婚姻、事实婚姻以及其他同居关系等;

(2)离婚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不在中国登记结婚的涉外婚姻;

(4)离婚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的;

(5)离婚是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或者债务承担没有达成一致意见的的;

(6)婚姻双方没有离婚的合意,一方想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离婚的合意不是真实的想法而是受胁迫的情形。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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