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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过错方能否要求赔偿

婚姻家庭 2020-08-23 09:10 标签: 夫妻 离婚 过错 能否 要求 赔偿

过错方不能要求赔偿,无过错才可以要求赔偿。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离婚时,过错配偶对无过错配偶所受的物质和精神损害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法律制度。

离婚赔偿条件如下:

1.一方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的、具有虐待、遗弃行为的。

2.因为上述行为而导致法院判决离婚。也就是说,离婚赔偿应该以离婚为原因,如果没有达到离婚程度,而是在婚内损害,则不应该单独提起夫妻之间的损害赔偿。

3.受害方受到了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两种。

4.请求人无过错。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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