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债权的职能及特点。
合同债权有以下职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
2、接受履行的义务。
3、请求保护债权。
4、处分权。
合同债权有以下特点:
1、合同债权是请求权。
2、合同债权是给付受领权。
3、合同债权是相对权。
4、合同债权具有平等性。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