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到期债权不确定是否影响代位权行使

债权债务 2020-08-17 20:34 标签: 到期 债权不确定 影响 代位权 行使

到期债权不确定不影响代位权行使,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