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损害赔偿的特征如下:
1、侵害主体的特定性;
2、侵害行为的特定性;
3、被害主体的特定性;
4、侵害对象和损害结果的特定性;
5、主观过错形式的特殊性;
6、赔偿前提的特定性。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