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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对方拒绝探视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0-08-23 14:01 标签: 抚养 孩子 探视 对方 拒绝

离婚后未抚养方对孩子的探视遭到抚养方拒绝的,未抚养方可通过向人民法院起诉,实现自己的探望权。

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的,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对中止探望的条件《婚姻法》第38条规定: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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