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发生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争议条款中约定的法院管辖;合同中没有约定管辖法院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