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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

交通事故 2020-08-14 08:35 标签: 交管 部门 调解 交通事故 损害 赔偿 期限

交管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是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四条: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规定期限为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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