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构成要件:
1.行为人存在违法行为,包括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重婚;遗弃家庭成员;家暴。
2.有损害事实发生。损害事实是指一定的行为致使权利主体的人身权、财产权受到侵害,并造成财产利益和非财产利益的减少或灭失的客观事实。
3.行为人主观上存在过错。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在侵权损害的因果关系中,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和间接因果关系,表现在离婚案件中亦如此。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