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的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在此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两次。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