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同权租住面积的有关规定依据《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
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商业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调整为居住用地,调整后用水、用电、用气价格应当按照居民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