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拖欠债务的处理程序是:
1、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判决后,欠债人仍不偿还借款,可以申请法院执行;
2、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
3、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4、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及其住所或者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5、强制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6、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
根据《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