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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吗

婚姻家庭 2020-08-23 21:07 标签: 代书遗嘱 属于 遗嘱 形式

代书遗嘱属于遗嘱的一种形式,代书遗嘱又称代笔遗嘱。因遗嘱人不能书写而口述内容,委托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须经合法证明属实。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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