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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如何处理

其他 2020-08-26 13:19 标签: 受到 疫情 影响 劳动 争议 案件 处理

受到疫情影响,劳动争议案件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人社厅明电[2020]5号第三条规定:

因受疫情影响造成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难以按法定时限审理案件的,可相应顺延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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