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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立案刑事法律程序怎么走

刑事辩护 2020-08-16 08:06 标签: 公安局 立案 刑事 法律 程序

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对立案材料接受。

2.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和处理。公安机关对于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3.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在24小时内,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移送案件通知书》,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

4.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情节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接受单位应当制作《呈请不予立案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有控告人的案件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七日内送达控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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